八十年陽壽換的公主命 第23節(1 / 2)

玉照噎住,端起旁邊的水順順喉,“我近來是在熟悉宗正寺的事兒,哪裡就清閒了。”

阿四偷偷望一眼保養得宜的淑太主,“姨婆似乎快六旬了吧?是不是要致仕了?”

“你還知道‘致仕’?”玉照口中埋汰,心裡順著阿四的話算了算,“明年就六十了吧,不過距離致仕差十年,我就是接手一部分,讓老人家多修養罷了。”

說實在的,阿四覺得老人可比年輕人會修養得多。根據她從淑太主在內宮的舊居聽來的傳聞,淑太主年輕時候那可比玉照玩的花,據說把駙馬半夜吊起來抽打……王駙馬好像是在嶺南為官的任期中病逝的。

嗯……有點奇奇怪怪的。

阿四懂得秘密不能和人說的道理,絕口不提自己聽到的傳聞,一心想從玉照那兒再挖一點:“所以,阿姊們在幹什麼呢?不會玉照阿姊也不知道吧?你不是和二姊關係最好了嗎?還是不能說的小秘密呀?”

玉照受到激將法,眉心一蹙,猶豫片刻後才道:“這沒什麼不能說的。有一出五服的宗室縣主,下嫁平縣伯周氏,婚後多年無孕。某年遇喜,可憐孕三月,捉到夫婿與兩庶民之女有染,縣主怒與駙馬理論,榻上爭執間,縣主被夫婿推下床榻,踏腹而過,最終縣主流產,重傷不治而亡,年僅三十有四。平縣伯畏罪潛逃三載,一月前歸案,近來楚王忙的正是這件事。”

阿四眼珠子瞪圓,世上還有這種事?

按照之前崔郎的例子,這個平縣伯怕不是得千刀萬剮、凌遲處死,流乾最後一滴血才能平息。

這一想,她倒吸一口涼氣:“二姊是要監刑嗎?不然怎麼一個月還沒處理好?”

是不是有點血腥了?

玉照噴笑:“當然不是了,哪有刑罰一個月也結束不了。就是肢解,八刀也儘夠了,又不是地獄下油鍋,炸個沒完沒了。”

“那是為什麼?”

阿四不解,顯而易見的兇殺,還需要磨蹭什麼?

“因為官員們無法判定這個流產的孩子是先屬於母親的孩子,還是先屬於父親的孩子。”玉照臉上的笑意淡下來,冷然道,“事發的不太巧,那時候都忙著,一時間竟沒能找到人。現在時過境遷,這個平縣伯偏偏被人找出來了。舊案是尚書省刑部崔郎中和門下省的官員論過一場,叫崔家的郎中一論成名了,免了平縣伯的死罪,現在人找到了,聖上正抓得緊,自然要再論過。”

之前沒能找到,現在又好好地找到了,還剛巧碰上崔家風雨飄搖之際,世上哪兒有這樣巧的事呢?

那頭來了一個異國王子,這邊就起一樁陳年毆妻案,這日子真是越過越熱鬧了。

阿四最關心的只有一件事:“那我能看上這熱鬧麼?”

很久沒見這麼該死的人了,不能見證這勞什子平縣伯的死和崔家的倒臺,會成為人生遺憾啊。

第36章

沒能從玉照這兒得到更多的資訊, 阿四準備回丹陽閣詢問孟乳母,卻意外從垂珠口中得知了另一部分的故事。

她力排眾議,拒絕宮人幫助, 自己抱半個塗了蜂蜜的寒瓜用勺挖著吃, 邊吃邊聽垂珠講述。

垂珠也是從掖庭內官那兒聽來的,是內官用以告誡小宮人的舊事。

平縣伯周氏, 其祖輩有功於大周, 太宗賜姓為周, 本來是極其榮耀的事情, 然而君子之澤三世而衰,五世而斬, 周家早已大不如前了。早些年周家主支的孩子於國子監中得罪於當時是公主的皇帝, 廢去一腿, 後來被選中作為和親公子的媵侍陪嫁。周家主忌恨,不願將爵位傳給女兒,反倒是從族裡過繼了侄男繼承。

畏罪潛逃的現任平縣伯的爵位, 就是這般來的。

以周家的聲名,應當是攀不上宗室女子的,還是平縣伯的生母變賣家產, 湊了一筆不菲的資財,才攀上高枝。成婚時這宗室女子也未有永嘉縣主封爵, 是皇帝登基後大封宗室,幸運得封的。

原本永嘉縣主就是下嫁,無法容忍平縣伯與其他女人有染,曾因此處死婢女, 並且將懷孕的婢女開膛破肚,取出死胎封入草料, 再送還給平縣伯,驚駭的平縣伯從此與永嘉縣主關係冷淡。

兩人之間關係愈發惡劣,時常有爭吵,水火不容的關係鬧得太大,連宗正寺都聽到風聲,淑太主派人前往調查,上表當時的在位的太上皇,勒令二人和離。後來兩人復婚,即使屋裡鬧出人命,淑太主也懶得再管了。

今時今日,婢女死了,永嘉縣主死了,就連平縣伯養在外面的平民之女及其兄長正受牢獄之災,罪魁禍首平縣伯卻受人庇護。

說到這兒,垂珠難免有些物傷其類,感傷道:“命如草芥,說的就是我這一類的人吧。”

整件事中涉及的人命,已經超出阿四的預計。這還是已知道的,背地中死去的,又要怎麼估算?

阿四張開嘴,又合上。

打心底來說,她是認為這一家人都該死的,但她知道在這個時代談論主僕間的平等,實在是太過可笑。

幾經猶豫,阿四問出疑惑中的和垂珠有所關聯的問題:“婢女無罪而被處死,主人不必受罰嗎?”

垂珠揚起一抹笑:“大概也只有四娘會問我這個了,非公室告,為子為僕者,即使受罰身死,也是不能狀告主人的。”

阿四看出她的傷懷,不再提起這事。晚間,孟乳母歸來,阿四就將此前的事情全部複述一遍,又問:“非公室告,是什麼意思?”

孟乳母高興笑道:“有非公室告,自然就有公室告。賊人殺害、盜竊他人,是為公室告。而孩子盜竊父母,父母擅自殺害、處罰孩子和僕從,不為公室告。孩子控告父母,僕從控告主人,妻子控告丈夫,都是非公室告,官府是不受理的。若是孩子、僕從告發,且不願退訴,那麼孩子或僕從反而要被處罰。”①

家務事不歸官府管的意思嗎?居然這麼早就出現了。

“這……太不應該了!”阿四嚇得手裡寒瓜都掉了,幸好已經吃得差不多,她將手中吃完的寒瓜交給宮人處理。

“法規如此,自秦律起,至今沿用千年了。”孟乳母取過棉布沾溼,將阿四溼漉漉滿是汁水的水按進水盆仔仔細細清洗,連指甲縫都擦拭乾淨。

阿四糾結道:“那玉照阿姊所說的,不能分辨永嘉縣主腹中孩子的歸屬,又是什麼意思呢?”

孟乳母擰乾棉布,擦去阿四雙手的水,順帶抹小花臉。

她最近在調查這件事,正好給阿四講:“因為永嘉縣主並不像我們四孃的阿姊們一樣好運,她是嫁到夫家去的,她的孩子也不如阿四輕鬆,還未出生頭上就已經有多餘的父親在等著了。而祖父母、父母忿怒,以兵刃殺子孫者,也才五年徒刑,若是心有愛憎而故意殺害的,罪加一等②。再加上剛才所說的,非公室告,父母殺子幾乎是毫無懲罰的。由於永嘉縣主是受平縣伯毆打腹部,死因是流產重傷不治。刑部的崔郎中認為,他所犯的主要罪行是墮殺親子,不該處以極刑,只需要勞役徒刑。”

阿四拳頭揮舞,“可他就是殺人了啊,他不是殺死了他的妻子了嗎?”

“是啊,若僅僅是毆妻和殺子的罪名,是絕對不能撫平宗親的忿怒的。”孟乳母贊同阿四的話,進而道,“於是,宗正寺的淑太主決定以十惡之謀大逆來通緝平縣伯。歷朝凡是殺害皇室中人的,多以此罪處以極刑。三年前太上皇下令懸賞,可見是將永嘉縣主與其腹中子視為皇室宗親。崔郎中辯的就是這一點,永嘉縣主與其腹中孩子,在禮法上,最優先的身份是男人的妻子和父親的孩子。”

所以,皇帝和阿姊們為杜絕謝有容成為她的父做了這麼多的事情,是因為不希望她多出一個父親,多出一重打殺了她也不必受罰的“天”。

阿四感到背脊發涼,一陣後怕,幾乎是逃出生天般地長舒一口氣,若有所思道:“阿姊們在忙碌的其實是禮制和律法,宗正寺與崔郎中為首的貴族爭論的是,女人和她的孩子算母家人,還是父家人。”

孟乳母錘手大讚:“正是如此,我們阿四越發聰慧了。天子為母,就是天下大家以母為尊。禮經中,父者,子之天,夫者,妻之天。而今已經不適用,聖上自然也要找個好時候改去‘以父為天’的陳規陋習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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