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儿倒好,山鸡扑棱着翅膀,爪子还带着泥,活生生的鲜货。
“黑豹,这两只鸡……该不会是你顺手从老乡鸡笼里‘借’来的吧?”
黑豹摇头,语气平淡:“知道你咽不下蚯蚓,我拿它钓的——山上蹲了半个钟头,才换这两只。”
算下来,黑豹跟着苏俊毅已近七天。
可这七天里,两人从未同桌吃过一顿饭。
不是黑豹不愿坐,而是他端上来的“下酒菜”,苏俊毅看了就想绕道走。
今天破例带山鸡回来,并非想凑热闹,更不是为讨好谁。
只是最近动静太大——奉京那边传来的密报,盯上苏俊毅的“夜枭”越来越多,像闻到血的秃鹫,越聚越密。
白雪身手是好,可双拳难敌四手。
他得守近点儿。
这些弯弯绕绕,苏俊毅懒得猜。
他只认一个理:黑豹每天拎回野兔、山鸡、野菌子,他就心满意足。
这几天被黑豹摁着住农家、躲饭店,顿顿清炒萝卜、水煮白菜,他觉得自己快长出三瓣嘴、竖起长耳朵了。
“咦?这家主家呢?”
黑豹把山鸡往石阶上一放,鼻尖微动,忽而抬眼问。
“出门赶集了,估摸快回来了。”
“赶集?”黑豹眉头一拧,眼里掠过一丝疑色。
他曾是花国最锋利的猎犬,嗅觉、听觉、观察力,样样刻进骨子里。
他二话不说,掀门帘、查灶台、探地窖、扫屋梁,连鸡窝底下都翻了一遍。
确认四下无人、无伏、无异响,才重新坐回苏俊毅对面。
此时,茶壶嘴正咕嘟冒白气。
苏俊毅拎起壶,给他满上一杯:“白雪去收拾鸡了,先润润嗓子。”
杯子推过去,黑豹没吭声,只颔致意——话少的人,礼数都在动作里。
刚捧起杯子,他指尖一顿,又搁下了。
“苏先生,这茶具……哪儿来的?”
他记得清楚:从奉京出时,两人轻装简行,背包里除了匕和压缩饼干,连牙刷都是蹭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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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喏,人家柜子里现找的,稀罕啥?”
不等苏俊毅开口,白雪提着两具拔净毛、剖好膛的山鸡跨进门,随手往案板上一丢,嗓音爽利:“鸡毛刮干净了,后头全交给你啦!”
她不是不会做饭——炖汤能熬出奶白,炒蛋能掂出金边。
可自从尝过苏俊毅那一盘“御膳房改良版酿豆芽”,她就彻底歇了下厨的心。
那豆芽里嵌着虾茸火腿,汤汁清亮如琥珀,一口下去鲜得人舌尖打颤。
手艺这东西,差一寸是隔山,差一丈是隔命。
专业的事,还是交给专业的来。
“行,交给我。”
苏俊毅接过山鸡,指尖按了按胸脯的肉质,心里已有了谱。
“要是烤,太俗,也容易焦糊……”他眯眼想着。
山野里没秘制酱料,火候稍偏,鸡肉就干柴苦。
这法子,直接划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