经过临江大道和学府路交叉口的红灯时,沈清禾停下来等了四十二秒。
左手边是一栋灰色写字楼,二十三层,外立面挂着好几块公司招牌,其中一块蓝底白字的写着“恒辉律师事务所”。
陆明远现在应该已经到了。
今天早上起得比沈清禾还早,六点不到就出门了。
昨晚的对话在脑子里回放了一遍。
“妈今天下午找我谈了。”
“谈什么了?”
“她知道了。”
“嗯。”
那个“嗯”字的温度大概是零度左右,不冷不热,既不是原谅也不是责备,是一种经过了精密计算之后输出的、消耗最少情感能量的回应。
绿灯亮了。
沈清禾踩下油门,白色沃尔沃汇入了临江大道的车流里。
七点三十八分,沈清禾的车驶入了临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地下停车场。
停好车,从后备箱拿出法袍的防尘袋,搭在左臂上,右手提着公文包,高跟鞋在停车场的环氧地坪上发出清脆的“哒、哒、哒”声,在空旷的地下空间里产生了轻微的回音。
电梯到四楼。
民事庭的走廊里已经有人了,书记员小赵正端着一杯速溶咖啡从茶水间出来,看到沈清禾点了点头。
“沈法官早。”
“早,小赵,今天的案卷准备好了吗?”
“准备好了,都放你桌上了,今天一共两个案子,上午九点半那个是离婚财产纠纷,下午两点那个是合同违约。”
“离婚那个案子的双方都到齐了?”
“原告和原告代理人已经到了,在候审区坐着呢,被告那边刚打了电话过来说堵车了,大概九点一刻能到。”
“好。”
沈清禾推开办公室的门。
法官办公室不大,大概十五平方米的样子,靠窗一张办公桌、一把转椅、一台台式电脑、一个文件架、一个衣架,墙上挂着一面国徽,国徽下面是一幅临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院训横幅:“公正司法,司法为民。”
公文包放在桌上,拉开拉链,里面是一台笔记本电脑、一个黑色皮面的笔记本、两支中性笔、一包纸巾、还有一管豆沙色口红。
沈清禾坐下来翻开了桌上的案卷。
牛皮纸封面上印着案号:(2025)临民初字第2847号。
原告:张某某,女,37岁。
被告:刘某某,男,40岁。
案由:离婚纠纷。
沈清禾翻开第一页,原告的诉状映入眼帘。
“原告与被告于2015年登记结婚,婚后育有一女,现年8岁。。。。。。被告于2024年3月起与案外人王某某发生不正当关系,原告通过被告手机记录、酒店开房记录及知情人证言确认被告存在出轨事实。。。。。。”
沈清禾的翻页动作停了一下。
是一种非常短暂的、大概只有零点三秒的停顿,食指和拇指捏着纸张的边角,力度微微加大了一点点,然后松开,继续翻。
“。。。。。。原告请求:一、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;二、婚生女由原告抚养,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人民币四千元;三、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分割,其中位于临江市滨湖区翠苑小区12栋601室的房产归原告所有;四、被告因过错行为,在财产分割时应少分或不分。。。。。。”
后面附着被告的答辩状、双方的证据清单、财产明细表、以及原告代理律师提交的被告出轨证据的复印件。
沈清禾一页一页翻过去。
酒店开房记录,五页。
微信聊天截图,六页。
知情人的书面证词,两份。
翻到第三页酒店开房记录的时候,沈清禾注意到了日期栏里有一个时间段密集标红的区域,从2024年3月到2024年9月,六个月里出入同一家酒店二十三次。
【二十三次。】
她把案卷合上了。
从桌上拿起那管豆沙色口红,对着手机前置镜头涂了嘴唇。
上唇一笔,下唇一笔,抿了一下。
站起来,从防尘袋里取出法袍。
黑色的法袍面料是厚实的涤纶混纺,领口的法徽别针是金色的,袖口有两道暗纹装饰线。